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自考本科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5浏览次数:653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自考本科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5年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将于6月开始,为确保我校自考本科学位授予工作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保证我校自考本科学位授予质量和授予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高度重视,指派专人管理,加强对本院自考生学位授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本次学位申请对象为08级、09级、10级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且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中相关规定的学生。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此项工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遵照工作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材料,并严格把关上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学士学位一律不予补授。

三、    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者提供材料:1.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按样表填写、贴照片)及所附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免考证明材料);2.学生毕业电子照片1张(需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每位申请者材料按上述顺序每人装订一册,先按专业再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

学院提供材料(均需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1.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2.学位注册信息表。

以上材料请于63日之前报送培训楼S412,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58695669

  

附件一:电子照片背景要求
附件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三: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
附件四:学位注册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