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做好上报2017年7月自学考试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次数:2088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本次自学考试成绩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说明:

一、上报成绩范围

1.凡需与20177月考试统考成绩进行合并的成绩都要上报,具体为:

a.助学专业综合改革专业中由学校负责实施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b.助学专业综合改革专业中“含实践”课程的实践考核成绩 。

2.助学专业实践、论文成绩上报。

二、上报时间

上报(含审核)截止时间:2017622日中午12:00

三、助学专业过程性成绩上报注意事项

1.成绩子类型定义:

过程性成绩:包括综改后过程性考核成绩及“含实践”课程的实践考核成绩。

各单位可在课程成绩类型查询功能里对相关的课程清单进行查询,如发现课程清单与计划不符,请联系自考办。

2.各院填写应上报成绩清单(待7月份报考结束后方可生成,另行通知)注意不要更改格式,否则无法成功上传。如发现清单数据与考生报考信息或计划不符,请联系自考办。

3.实践、论文编号都已整理,不再是原来的sjlw,请各单位在系统里查询后用新编号上报。

五、其他说明

1.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中,有综合测评加分的课程,其加分须与过程性考核成绩合并后上报,即该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总分为110

2.每门课程的过程性成绩限报一次,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与培训办公室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