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展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26号,以下称为“通知”,附件6),我校启动今年省内函授站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
序号 | 站点名称 | 函授站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南京前锦函授站 | 南京前锦教育专修学校 | |
2 | 南京中博函授站 | 南京中博职业培训学校 | |
3 | 苏州昆山函授站 | 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 | |
4 | 苏州吴江松陵函授站 | 吴江区松陵镇成人教育中心校 | |
5 | 南通函授站 | 南通市崇川区联想高等教育培训部 | |
6 | 常州清鸟函授站 | 常州清鸟成教培训中心 | |
7 | 无锡函授站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 |
8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本部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二、年检内容
认真学习《通知》,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1.建点协议及职责履行。
2.招生宣传及组织。
3.教学及教务。
4.教学费用管理。
5.教学档案建设。
6.站点自身建设。
7.特色项目。
三、年检程序
1、2020年12月26日(周六)教学点完成自查,含总体报告(不超过1000字,包括函授站的基本办学情况、当年录取情况、在籍生情况、开设专业及年检内容等)、教学点普查表(附件2)、南信大函授站基本情况普查表(附件5)。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函授站点名称,从QQ上传给黎老师(QQ号:390607623)或发邮件,并备注上回寄时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2、明年拟合作站点填写附件2中的“拟新增”和附件3,按《通知》中“二、关于高校校外教学点备案”要求准备备案材料,2021年1月5日(周二)前将备案材料报招办审核。
3、2021年1月8日(周五)前,招办将盖章后的材料回寄给各保留站点(一式两份),一份各站盖章后交给各地市教育局,一份回寄给招办留存。学校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楼S210,黎老师。
四、说明
1、请各站仔细查阅教育厅文件及需要提交的附件,请在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2、拟合作站点,请按要求报备材料,准时提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3:规范办学承诺书和备案表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普查表
附件4: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说明
附件5:南信大函授站基本情况普查表
附件6:苏教办高函2020[26]号-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点备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