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7月自学考试考试组织、成绩上报及毕业生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5日-8日,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员的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组织、评卷工作及毕业审核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我校学员顺利、平安参加考试
各有关学院要认真做好学员考试组织工作,及时召开本学院的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次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出现组织散漫、秩序混乱,或者出现重大交通、饮食安全等问题,确保学员顺利、平安考试。
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考试之前,应及时告知学员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醒学员必须凭 “三证”(即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学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督促他们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树立诚信守纪、文明考试的良好形象
良好的考风考纪不仅有利于形成学员良好的学风,有利于养成诚信守纪的良好品德,而且是实现自学考试公平、公正的根本保证。各学院应大力加强学员的考风考纪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防范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发生,并认真组织学员学习《江苏省自学考试违纪处罚暂行规定(摘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切实让学员了解考试违纪作弊的不良后果,使学员不想、不敢、不能违纪作弊,增强学员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凡考生违纪舞弊的,有关部门将按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并记入到该考生的考试诚信档案网络平台中。
三、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做好各类非统考课程的考核与成绩的上报工作
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各学院认真做好非统考课程(包括课程实践性环节、过程性考核课程、实践性课程)的考核实施工作,考核内容科学,考核方法多样,考试组织规范,能较好地体现出该门课程的要求和特点,保证考核各个环节严肃、公平、公正。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于6月底前按照要求报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中,有综合测评加分的课程,其加分须与过程性考核成绩合并后报送,即该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总分为110分。网络过程性课程原则上不进行测评加分。
四、进一步加强评卷工作管理,确保评卷质量
为切实做好我校自考评卷工作,进一步加强试卷的试评、评卷、复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操作,尤其要加强评卷的审核工作,防止错评、漏评、合分差错现象的发生,同时确保试卷的保密及安全,我院将于2012年7月11日-15日集中评卷,阅卷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卷工作,认真遴选评卷教师,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我院自考办。
五、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毕业初审工作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学员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本科段含毕业设计、论文)学习,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毕业。各学院要安排专人通过助学专业管理系统负责办理学员毕业登记,认真审核毕业生各项材料(含自学考试准考证、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电子照片、课程免考等)是否齐全准确,是否符合毕业规定,毕业生的成绩及学分是否符合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等,同时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毕业登记系统截止登记时间为
六、切实做好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学员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工作,鼓励学员以良好的心态做好复习迎考,妥善安排考试期间学员的饮食和学习。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工作,公布值班工作人员电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妥善予以解决。考试结束后,安排学员有序、平稳放假离校。
2008级学员学制即将期满,在组织他们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和7月份考试的同时,要在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指导,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导学员文明离校,以良好的风貌走上工作岗位。还未能按时毕业的学员,要妥善做好他们思想工作,指导、帮助学员做好后续的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