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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23年下半年自考助学专业免考申请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要办理免考的考生认真阅读《2023年下半年助学专业免考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并按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
二、有关事项特别提醒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确保准备齐全并提供证书原件。
2、请于9月25日前将免考申请材料递交给本专业指定老师:
22级学生:
计科专业:陆老师(曦园1栋连廊办公室)
会计学:吴老师(曦园2栋连廊办公室)
软工:黄老师(大活中心S305)
人资:李老师(曦园2栋连廊办公室)
23级新生:
计科专业:张老师(曦园2栋连廊办公室)
国贸和会计学专业:史老师(曦园2栋连廊办公室)
人资和电信专业:张老师(曦园2栋连廊办公室)
通信和环设专业:张老师(大活中心S305)
电气专业:李老师(大活中心S303)
往届生请与原班主任老师联系申请材料递交事宜。
3、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科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