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莫晶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1130

各位考生:

确保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平稳进行,现将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对象

参加社会自考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且具备下列条件者:

1.取得毕业证书不超过一年;

2.英语(二)成绩60分以上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二、申请流程

1.考生认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表》,确保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提交纸质材料:学位申请表—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免考材料复印件。

3.考生电子照片。学位电子照片与毕业照片同底,图象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图象文件名为*.JPG,其中*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

4.提交电子材料:学位申请表、学位注册信息表、电子照片。

学位申请表及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统一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亚培楼W403,收件人:黎老师,电话:13915925171。电子材料发至zxks@nuist.edu.cn邮箱。

三、报送要求

1.请考生务必认真对照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在毕业一年内提出申请,并确保各类信息填报准确。

2.上述所有材料请于12月7前报送至我校,同时将学位评审费200元/人汇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账户,逾期不再受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财务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盘城支行

  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号:10115401040000228


附件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 学位注册信息填报样表.xls

附件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pdf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