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度设立出国留学语言培训项目,现就招生秩序和规范问题通告如下:
一、主体信息
1. 办学主体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 招生部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3.招生对象
出国留学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不限户籍;普通高中/国际高中在读生、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均可报名。
4.项目性质
出国留学语言培训为技能类培训项目,学校负责培训工作,对培训效果、学员去向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专业方向
新加坡1+2、马来西亚1+3、香港DSE、加拿大OSSD、澳洲1+3、英美A-Level、俄罗斯(蒙古)、日本、德国等。
二、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地点
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亚培楼W405
2.招生电话
项目方向 | 招生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新加坡1+2/ 马来西亚1+3 | 熊赟赟 | 13357816133 |
香港DSE | 杨巧 | 19534123214 |
加拿大OSSD | 李红 | 15651850636 |
澳洲1+3 | 王华琳 | 15288864376 |
英美A-Level | 刘慧明 | 18914781291 |
俄罗斯 | 马自强 | 13270838351 |
德国 | 黄韬 | 18205088181 |
专升本1+1 | 储新宇 | 18914782521 |
3.监督电话
025-58699792
三、招生规范
1.真实宣传,杜绝虚假承诺
合作机构的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办学资质、升学率、就业率或师资力量,禁止使用“保录取”“包分配”“百分百提分”等误导性语言,不得以模糊表述暗示无法兑现的承诺。
2.公平公正,禁止歧视行为
合作机构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设置与学业无关的歧视性条款(如户籍、性别、家庭背景等),不得通过“内部渠道”“特殊名额”等非公开方式违规录取,确保所有学生享有平等竞争机会。
3.信息透明,公开关键政策
合作机构需公开招生简章、录取标准、收费标准、课程设置等核心信息,不得隐瞒附加条件(如强制购买教材、参加收费培训等),并在官方网站或公示栏长期保留。
4.自主选择,禁止强制行为
合作机构不得以“虚假限时优惠”等方式诱导或胁迫学生报名,须明确告知家长和学生退费政策,保障其自愿选择学校和课程的权利。
5.合规招生,严守政策底线
合作机构需在规定的招生时间、范围内进行招生,同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严禁泄露或买卖考生个人信息。
四、违规处理办法
学校始终坚持招生和办学的主体性,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为招生,请相关宣传、咨询及服务机构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对于出现不规范言行的合作机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取消合作(拉入黑名单)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将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