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会议审定和表决,批准授予曹建栋等31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5873126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发布者:徐金花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6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会议审定和表决,批准授予曹建栋等31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5873126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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