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内函授站:
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函授站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南信大继教发〔2021〕52号),我校启动今年的函授站年检工作和新站备案工作。
一、年检函授站
序号 | 站点名称 | 函授站所在单位 |
1 | 南京前锦函授站 | 南京前锦教育专修学校 |
2 | 南京中博函授站 | 南京中博职业培训学校 |
3 | 苏州函授站 |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成人教育中心校 |
4 | 无锡函授站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
5 | 南通函授站 | 南通市崇川区联想高等教育培训部 |
6 | 常州函授站 | 常州清鸟成教培训中心 |
7 | 淮安函授站 | 淮安市恒龙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8 | 徐州函授站 |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 |
二、自查和备案程序
各站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9)及各项文件,12月29日(下周三)以前教学点完成自查。
1、年检自查提交3份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
(2)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自查表(附件4);
(3)自查报告(根据附件6、7、8、9、10撰写,格式参照附件11)。
2、新增站点提交5-6份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表》(附件5);
(2)联合办学协议;
(3)拟设站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培训机构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拟设站点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方案、招生简章等书面材料;
(5)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自查表(附件4);
(6)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说明:第(1)条中需要填写招生专业,即为2022年招生专业,建议不要超过6个,可参考2021、2020年的招生简章。如果要申报的专业这两年的招生简章中没有,请提前和我办沟通。
第(2)条联合办学协议,双方审核无疑议,由我校准备,拟合作单位盖章即可。
第(4)条中的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方案、招生简章由我办提供。
备案中需要学校盖章的书面材料,我办准备好后,1月统一邮寄。
3、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类型:word或excel表电子版、各函授站盖章的pdf扫描件,各1份
提交时间:12月29日(下周三)12:00前
提交方式:所有文件打包,邮件及文件以函授站名称命名,发送至390607623@qq.com
联 系 人:黎老师 025-58699792,58731260
继教院招办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