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审议,同意授予王琴等65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陈老师,电话:5873121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29日
发布者:王旭明发布时间:2021-12-29浏览次数:32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审议,同意授予王琴等65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陈老师,电话:587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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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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