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审议,同意授予李翔宇等144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12月29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73126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9日
发布者:黄正一发布时间:2022-12-30浏览次数:24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审议,同意授予李翔宇等144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12月29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73126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9日
Copyright © 202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NUIST备8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