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

发布者:黄正一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1468




1、总则

(一)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江苏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15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2023年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考成〔20231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大气科学学科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近两次一级学科评估中先后获评全国第一和A+等级,化学、社会科学总论等9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主校区坐落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地址为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成人高等教育由继续教育学院举办,招收函授教育专升本层次学历考生。

(三) 招生工作将按照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执行。以改革项目自主招生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参加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统一录取。

2、组织机构

为确保切实实现阳光招考,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继续教育部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成立以继续教育部门为主体、其它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制定、公布项目招生章程,并按章实施,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时监督,监督电话025-58731002。

3、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收费标准

1

070302

应用化学

专升本

2.5

120

2200/

2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2.5

300

2200/

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专升本

2.5

50

2200/

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5

50

2200/

5

082901

安全工程

专升本

2.5

95

2200/

4、报考条件

(一)符合本年度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二)符合本年度改革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报考条件;

(三)与学校签订改革项目协议的企事业单位的一线员工。

5、报名

(一)由考生所在企业推荐报名;

(二)经企业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和填报志愿(网址:http://www.jseea.cn/)。

6、考核

按本年度改革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采取自主命题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下旬(周六或周日)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本部

(二)考试科目

1+X(“1”和“X”满分均为150分,总分300分)。

“1”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以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为主,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人文知识、信息技术等内容。

“X”为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7、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一) 录取原则:依据本章程开展综合评价,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形成拟录取名单。

(二) 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合作单位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期内的任何异议,均将参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在成人高考录取期间由我校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 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8、违规处理

凡在改革项目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出现签订虚假协议、审核把关不严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大规模冒名顶替、舞弊等严重问题的企业(单位),将立即中止合作,并视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

9、教育教学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苏教成〔1995〕45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南信大继教发〔2016〕32号)等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10、联系方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亚培楼W404  

邮编:2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5-58731260  徐老师、黄老师

教学咨询电话:025-58695668  陈老师

11、声明

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从未与任何社会中介招生机构和个人合作,如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冒名进行虚假宣传,影响我校声誉的,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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