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做好2024届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一)各教学点按照实际执行的我校2022级函授专升本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
(二)在校期间休学后复学的学生按照现在年级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三)延迟毕业的学生按照原先所在年级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二、学位授予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毕业条件;
2.在学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为5年)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外语或学位综合成绩达到下列要求之一:(1)参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综合考试,成绩合格;(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简称PETs3),笔试成绩达40分以上(含40分);(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3、完成并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未达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第三条要求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3、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者;
4、由于其他原因,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审核要求及时间安排
1、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外,各教学点务必在5月12日前将毕业生的成绩录入超星系统并予以发布。
2、各教学点务必通知到每位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位申请表》并交至所在教学点。满足PETs3成绩或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条件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同时提交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请各教学点于5月26日前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并填写《毕业审核结论一览表》。
(1)《一览表》中“毕业结论”分下列三种情况,并在“毕业结论原因”填写相应的情况说明。
毕业:完全符合毕业条件,无需说明原因。
待定:说明原因,如:**门课程正在重修,并在“教学点毕业结论原因明细”中写明重修课程名称。
延长:说明原因,如:**门课程不及格,并在“教学点毕业结论原因明细”中写明不及格课程名称;
(2)《一览表》中“学位结论”分下列两种情况,并在“学位结论原因”填写相应的情况说明。
授予学位:完全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需说明具体原因,填写时选择下拉菜单:①通过学士学位综合考试;②PETs3成绩达40分以上;③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不授学位:说明不授学位的原因,如未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外语或学位综合成绩未达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未达要求、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以上处分、延长等。
学位待定:此项仅针对外语或学位综合成绩已达要求并且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已达要求,但有课程正在重修的学生进行填写。
4、各教学点在完成毕业、学位资格初步审核后,应将初步审核结果及时通知到学生。
5、各教学点需对毕业生的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满足PETs3成绩或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条件申请学位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核对成绩单原件无误之后复印成绩单以待提交。
6、《毕业审核结论一览表》填写完毕后,需分专业填写《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7、请各教学点于5月26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材料,需提交材料如下:(1)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电子版和纸质);(2)《毕业审核结论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3)申请学位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表》、满足PETs3成绩或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条件申请学位的学生的PETs3成绩或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并分专业、按学号顺序整理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学期有毕业生参加重修课程学习的教学点,如未能在5月26日前组织重修课程考试和录入及发布成绩,需抓紧时间完成,并于6月初再次提交审核材料。
2、本学期22级仍有正常修读课程的教学点,请于5月22日前组织课程考试和完成成绩录入及发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