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招生授权机构业务规范(试行)

发布者:徐金花发布时间:2024-11-18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学生及授权合作机构合法权益,推动同等学力申硕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对各授权合作机构业务开展进行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收费标准

本项目在江苏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标准为45000/人,第一阶段缴纳25000元,通过教育部统考后再缴纳第二阶段20000元。除以上费用外,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收费行为规范

1.严禁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名义乱收费授权合作机构不得在学费、报名费之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2.坚决杜绝违规代收学费现象。学费缴纳应由学生本人凭学号在学校官方缴费平台上完成,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代缴。

3.严禁搭车收费行为。禁止授权合作机构将自办(自设)收费项目与我校同等学力申硕项目进行强制性捆绑。

三、授权合作机构自办(自设)服务项目管理规范

1. 授权合作机构在具备相关资质的前提下自办(自设)延伸服务项目,须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得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名义举办,不得强制学员参加。

2. 授权合作机构自办(自设)延伸服务必须是线下项目(实施),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标注培训资质证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并提前向学校备案(备案表见附件)

以上规范,请各授权合作单位严格遵守,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广大学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如有疑问请与学校及时沟通确认。

项目招生办工作地点:亚培楼W404

咨询(举报)电话:025-58731260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招生授权机构业务规范(试行)1117-附件.docx 

南京信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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