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学考试校内助学省外生源技能培养合作机构遴选方案

发布者:莫晶发布时间:2025-01-21浏览次数:10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考助学技能培养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241号)相关规定以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纪要》(校会纪要〔202416号)相关决议,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江苏省外生源技能培养合作机构(简称“省外合作机构”)。

一、项目概况

1)遴选江苏省外生源技能培养合作机构,承担自考助学招生咨询、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辅助工作。

2)双方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学校为办学主体,开展自学考试全日制校内助学。

3)项目实施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二、合作机构数量

通过公开遴选确定省外合作机构,限1家。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规则

1.招生专业

 本校自考助学所有专业(含每年新增)。

2.招生规则

1)严格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坚持以学校为招生和办学主体,合作机构不得以非学校主体的名义擅自开展招生工作。

2)省外合作机构协助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为江苏省外(以学生毕业证颁发学校所在省份为准)。

3)省外每年招生人数设定最低指标(以每年自学考试考籍注册截止日缴纳学费实际人数为准):2025年不少于500人,2026年不少于700人,2027年不少于800

4)当年实际招生人数低于最低招生指标的,按照低于招生指标的人数向学校缴纳学位占用费(4350 /生)。

四、省外合作机构遴选规则

从以往业绩、服务方案、团队建设、技能方案和应急方案等方面对参与遴选的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合作机构。

1  评价要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价因素

评价内容

分值

1

以往业绩

2022-2024年在江苏省外累计招生自学考试校内助学人数(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招生人数及学生名单加盖项目主办学校公章)。

评分规则:以最高招生人数为基准(满分40分),其他参与机构的分数按比例折算。

40

2

服务方案

基于项目实施实际,提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档案管理、资金投入、后勤保障等服务方案,评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整体概述清晰、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的认知到位的得16-20分;②方案整体概述较为清晰、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的认知基本到位的得11-15分;③方案整体概述不够清晰、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的认知不到位的得5-10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20

3

团队建设

拟参与机构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在10人及以上的得5分,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在5人及以上不足10人的得3分,5人以下不得分(提供拟投入的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如有缺失或未提供不得分)。

5

提供团队建设方案,包括:组织建设、团队管理制度、薪酬与奖惩机制等,以及团队服从学院统一使用、管理和考核的相应措施。评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完整、合理且可行性强的得8-10分;②方案较为完整、合理且可行性比较强的得5-7分;③方案不完整、合理且可行性一般的得3-4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10

4

技能培养

按要求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方案(见附件1)。其中,第1部分“基础技能培训”由学校提供统一教学方案,拟合作机构仅需提供第2、3部分各专业培训方案。评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完整、合理且可行性强的得13-15分;②方案较为完整、合理且可行性比较强的得10-12分;③方案不完整、合理且可行性一般的得5-9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15

5

应急方案

需根据实际操作经验提供所申请专业组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对招生、学生管理、技能培养等突发状况、疑难问题的相关措施等),评委根据以下规则进行综合评分:①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强的得8-10分;②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7-9分;③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差的得4-6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10

五、技术规格及要求

1.参与遴选承诺

拟参与机构申请参与本次遴选,视为认可且接受本方案相关内容,须根据方案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入选合作机构后,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任务(协议书另行提供)。

2.机构资格审查

学校对拟参与机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要求注册资金100 万以上,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教育、培训等业务,具有履行协议的业务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提供材料清单见附件3)。

3.合作期限

本次遴选合作期限为三年,即202531日至2028229日(相关服务应延续到最后一届学生毕业,具体约定见合作协议书)。

4.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技能培养、就业(含实习)质量,选中合作机构须提供50万元履约保证金。

5.收费主体及标准

1)学校承担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等职责,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文科4200//生,理科4500//生,艺术4800/生)收取学费;

2)合作机构负责招生咨询、日常辅助管理、技能培养和推荐就业(含实习),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建议标准或校长办公会审议标准收取技能培养费,该费用接受学校全程监管。

6.项目管理费标准

根据学校文件及校长办公会决议,合作机构每年向学校缴纳项目管理费(用于学生工作),自2025级起缴纳额度为当年度技能培养费总额的10%

7.招生、培养与管理

1)省外合作机构的招生指标统计限江苏省外生源;

2)招生工作实行省内省外联动机制,按照合作机构议定的费用标准进行生源互推互换;

3)学历教育由学校统筹安排,技能培养、日常辅助管理由合作机构负责(允许合作机构之间开展委托管理);

4学校对技能培养进行统筹管理,各专业培训总课时不得少于816个,分为三个部分:基础技能培训(256课时)、专业技能培训(320课时)、岗前培训+毕业实习(240课时)

8. 管理团队配备

拟参与机构需针对本项目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按照不低于200:1标准配备学生管理人员并服从学院统筹安排(必须满足,否则废除申报和合作资格)。以上人数配置不含学校内部学生管理人员。

9.考核机制

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考助学技能培养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241号)、本次遴选方案以及合作协议书进行考核。

10.保密要求

按照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承诺招生政策内容以外的任何事项,不得夸大或歪曲招生宣传内容。

六、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申请材料、遴选时间:2025291500分(北京时间)

材料提交与遴选地点: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亚培楼W104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亚培楼W403

联系人:刘淑平

联系电话:13851662384

   附件1:自考助学技能培养方案(2025版).doc

   附件2:参与遴选承诺书.doc

   附件3:参与遴选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