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培训中心顾问的通知

发布者:蒋国栋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652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培训相关工作,加强我校培训师资和课程建设,有效整合校内外培训资源,拟面向校内教师招聘培训中心顾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根据我校培训业务模块,分类聘任相关领域顾问,主要包括以下6类,分别为(1)气象业务类培训顾问;(2)干部培训类培训顾问;(3)企业管理类培训顾问;(4)教育培训类培训顾问;(5)专业技能类培训顾问;(6)职业素养类培训顾问。培训顾问从事的研究领域原则上须与培训业务相关模块一致,能够支撑模块化培训业务开展。

二、聘任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认真负责。

2、对上述聘任岗位中的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主讲该领域相关的一个或多个专题。

3、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学校培训事业发展,愿意并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培训相关工作。

4、一般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和参与专家库建设

对申请进入我校专家库的校内外教师进行资质审核和认定,联系和协调进入培训专家库的校内外教师参与具体培训项目的授课。

(二)培训需求分析研判

全面掌握所在领域的培训内容和范围,积极开展培训需求分析和发展研判,并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设计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教学材料,包括培训方法、工具和评估方式等,为打造我校培训精品课程、精品项目提供决策信息支撑。

(三)对接培训承接单位

对由国库支付的国家、省级培训项目进行论证,积极对接和协调承接培训项目的校内二级单位或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和协助承接单位高质量完成培训项目。

(四)培训评估和反馈

建立培训后的评估和反馈机制,收集培训效果和参训人员的反馈意见,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为学校培训业务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五)培训研究和创新

积极关注培训领域的新动态、新模式、新实践,进行培训方法和课程的研究和创新,为学校提供培训事业发展和培训能力提升的最新理念和实践经验。

四、工作形式

培训顾问为非全职岗位,以兼职身份参与学校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统筹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兼职工作场所。顾问实行聘任制,原则上一年一聘,表现优异者可长期续聘。

五、薪酬标准

继续教育学院按月对顾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进行核算,顾问薪酬由继续教育学院以专家咨询费或劳务费形式发放给顾问个人(个税自理),一般每月发放一次。

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受聘顾问的校内教师均可申请聘任,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培训中心顾问聘任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至jxjy@nuis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顾问申请+姓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4151630

联系人:蒋国栋(025-5869979213770335251

联系地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亚培楼W405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培训中心顾问聘任表.docx